关于做好2023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06-29 点击数:


学校各党委、党委各部门、各群众团体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赣发〔2018〕19号)等文件精神,2023年,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继续为长期从教教师颁发荣誉证书。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颁发对象

在我任教累计满30年(含30年及以上)的在编在岗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

二、基本条件

1.遵守宪法、法律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,为人师表;

2.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遵守规章制度,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,履行教师聘约,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;

3.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、民族团结的教育,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、文化、科学技术教育,组织、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;

4.关心、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促进学生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;

5.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,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;

6.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。

三、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

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,其计算办法如下:

   1.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,至20239月10日止。其中,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,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;

2.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,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,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,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。

四、办理程序和时间

1.7月5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《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》(见附件1)所在单位汇总填写《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》(见附件2、Excel填报)

2.7月7前学校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,公示5天;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

3.9月10日前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。单位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、公示等各项工作,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,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。

(二)严肃工作纪律。教师如有弄虚作假、骗取荣誉的,一经发现收回其荣誉证书,并追究相应责任。有关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、借机牟利等违规问题的,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  (三)按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。

请各单位汇总教师个人填报的《申报表》并填报《汇总表》,于7月5日前报至党委教师工作部(黄金校区行政楼416室),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发送至[email protected]过期不予受理,下一年度再行申报。



附件1.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

      2.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


党委教师工作部

20236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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